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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考试:内蒙古2017年第二次建(构)筑物消防员鉴定考试全国理论统考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0 08:45:36 来源:内蒙古消防协会 浏览次数:1753


2017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技能实操考试教材全本免费下载      

    按照中国消防协会《关于2017年度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消协[2016]61号)文件要求,2017年度第二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理论统考将于6月25日举行。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鼓励社会消防从业人员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减轻参考人员经济负担,总队决定自2017年起,停止收取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总队决定开展本年度第二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2017年6月25日(全国理论统考)

实操考试时间:将在理论考试前后开展,具体时间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准考证》执行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24日

二、鉴定职业等级

初级、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三、鉴定报名

本次鉴定考试报名分为考生直接报名鉴定和由培训学校统一报名两种方式。

(一)考生直接报名鉴定

符合不需要参加培训学习条件可直接参加鉴定的考生需携带材料到内蒙古鉴定站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报考条件见第五点鉴定条件),报名方式如下: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24日

2、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23日-24日携带纸质材料到内蒙古鉴定站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报名相关准备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也可自行登录网站内蒙古消防下载了解。

3、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前白庙村(呼凉公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联 系 人:韩晓亮  包  婧  

电   话:0471-5318472,15334718762,18904710687;

网站名称:内蒙古消防(www.nmg119.gov.cn)

乘车路线:

①在火车西站(呼和浩特站)乘坐34路公交车行至祥泰广场站换乘105路公交车到南舍必崖村站下车。

②在火车西站(呼和浩特站)乘坐20路公交车行至公交四公司站换乘105路公交车到南舍必崖村站下车。

③在火车西站(呼和浩特站)乘坐K2路公交车行至大兴宇现代汽车4S店站换乘105路公交车到南舍必崖村站下车。

(二)培训学校统一报名

不符合直接参加鉴定考试的考生或有需求参加培训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培训学校,由培训学校统一报名(具体报考条件见第五点鉴定条件)。参加培训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培训学校,报考材料由培训学校代收并统一交予内蒙古鉴定站审核。

四、鉴定对象

(一)基本文化程度:要求初中毕业及以上

(二)年龄要求:18至55岁(出生年份1962年-1999年)。

五、鉴定条件

(一)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需参加培训机构培训学习应满足下列条件:

经具有国家资质的消防职业培训机构培训,且达到规定240标准学时并取得初级培训结业证书,考生须出具培训机构颁发的初级培训结业证书; 

2、不需参加培训机构培训学习应满足下列条件:

通过个人自学、网上学习和实操练习,具备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水平,且在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考生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①由当地社保局开据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

②单位开具本人在消防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必须与工作证明单位一致。

(二)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取得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需参加培训机构培训应满足下列条件:

取得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且经具有国家资质的消防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达到规定200标准学时并取得中级培训结业证书。考生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①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②由当地社保局开据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

③单位开具本人在消防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培训机构颁发中级培训结业证书。

注: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必须与工作证明单位一致。

(2)不需参加培训机构培训学习应满足下列条件:

取得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考生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①初级建(构) 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②由当地社保局开据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4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

③单位开具本人在消防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的工作证明。

注: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必须与工作证明单位一致。

2、未取得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以条件之一)

(1)需参加培训机构培训应满足下列条件: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且经具有国家资质的消防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达到规定200标准学时并取得中级培训结业证书,考生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①由当地社保局开据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4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

②单位开具本人在消防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培训机构颁发中级培训结业证书。

注: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必须与工作证明单位一致。

(2)不需参加培训机构培训应满足下列条件: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考生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①由当地社保局开据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6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

②单位开具本人在消防岗位上工作6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必须与工作证明单位一致。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消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六、鉴定方式和考核标准

(一)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试试题均由国家职业考试中心统一出题。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二)鉴定比重

1、理论考试内容比重表:

项    目 初级(%)

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 5

基础知识 35

相关知识 消防安全检查 20

消防控制室监控 15

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25

合计 100

2、技能操作鉴定比重表:

项目 初级(%) 中级(%)

技能要求 消防安全检查 19 20

消防控制室监控 46 30

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35 50

合计 100 100

七、补考说明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鉴定不合格的考生自第一次鉴定之日起一年内有且只有一次补考机会,合格科目的成绩将保留一年,参加过补考仍未合格或成绩保留时间超过一年的学员要重新鉴定。在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期间参加鉴定且未合格的考生可于本次鉴定参加补考,参加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四张蓝底2寸照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登记表》(附3)(一份)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附4)于5月23日-24日到职业技能鉴定站报名。

附件:

1、 鉴定报名流程

2、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材料准备要求

3、《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登记表》

4、《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5、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补考人员名单》




内蒙古消防职业鉴定站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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